按照正规流程,达到报废标准的车子,如果想送去正规拆车厂报废,那么必须携带大绿本,也就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去办理,那么车辆没有大绿本怎么报废呢?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但如果车主的大绿本丢失或者损毁了,车主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之后再按正常手续办理报废手续。否则的话,车子是不能顺利报废的。
如果是当初买车的时候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也就是说绿本不在车主手里的,应该找到原车主,让原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去车管所补办。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如果车子不在你名下,已经找不到原车主了,那你也可以不管它,因时间长了,如果没有定期去做年审,车子的档案会被注销的,变成“黑户”。只要车子不在你名下,就算是黑户车也不会影响你日后新车上户。